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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薄明烟起床却发现猫粮碗全被换成了自动投喂器,鱼食自动投喂器也被打开了。
但做好一切的人把自己关在了屋里,没一点动静。
薄明烟收拾好自己后,在厨房泡了一杯燕麦,靠着流理台刷平板看资讯,等着隔壁迟迟没个动静的那位出来。
8:22,孟栩然才从房间出来,举着手机正在给司机发消息。
经过厨房时她脚下猛地一刹车。
薄明烟穿着一身质地轻薄精良的烟灰色休闲西服,随性地歪身靠着流理台,头低垂着刷平板,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,镜架上链条荡出慵懒的弧度。
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吸引力,让人移不开眼。
“什么时候走?”薄明烟听见了沙沙脚步声,她将平板塞进包理,拎着杯子去水池冲洗,头也不回地问。
“现在就能走,”孟栩然收起手机道,“司机进小区了。”
听着脚步声,孟栩然应该是往玄关走了。
薄明烟放下杯子,瞥了眼手侧的零食架,从上面拿了两个能量棒和巧克力塞进包外侧口袋。
玄关处,孟栩然食指轻轻点着红唇盯着一双米白色尖头高跟鞋看,却不穿,似乎在纠结。
薄明烟发现孟栩然似乎很喜欢穿旗袍。
今天穿的是白浮雕色倒大袖旗袍,她身材好,玲珑有致,气质也好,墨发如瀑,淡雅又不失风韵。
薄明烟换好鞋,见孟栩然还没换鞋,忍不住问道:“不是挺配的么?”
“是配,就是得血祭。”孟栩然叹息,“而且穿久了很累。”
“……”
总结,臭美又娇气且矫情。
薄明烟建议道:“再带一双平底的不就好了。”